金沙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召开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暨贯彻“四要十不准”工作会议
2011年8月8日上午,金沙县安监局在四楼会议室召开加强机关作风暨贯彻“四要十不准”工作会议。局长刘航,副局长、煤安局局长罗吉训,纪检组长张林才,副局长王伦、黄军锋等局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由常务副局长石家余主持。各煤矿安全监管组主任、副主任,安监局、煤安局各股室工作人员,矿山救护大队小队长以上人员及全体驾驶员共约1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刘航结合工作实际对“四要十不准”进行了强调。要求从加强车辆、财务及公务接待管理入手,进一步加强纪律管理、内部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业务技能,确保各项工作运转正常有序,严格执行党风廉政有关规定,树立廉洁高效的对外形象。
张林才对公费接待及财务管理方面的纪律要求进行了强调:1、今后安监局的所有公务接待必须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接待标准执行;2、要求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驾驶员要端正思想,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技能水平,严格遵守交通规则;3、加强车辆管理。车辆加油统一到办公室持油卡加油;车辆维修由专人负责,驾驶员还必须如实填写车辆行驶记录,严禁公车私用。
罗吉训传达学习了《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作风行为规范“四要
十不准”规定的通知》(黔办发电〔2011〕65号)文件,并对近期煤矿安全生产有关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
(县安委办/罗忠培)